关于学籍管理规定中课程免修条款的补充说明

    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免修的有关条款,结合我院免修工作的实践,现对课程免修条款补充说明如下:


    1.凡是拿到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初级和省级以上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的可免《计算机基础》课程;凡是拿到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中级证书(内容含C语言)的可免《计算机基础》及《C语言》课程。


    2.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以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60分以上,可免英语课程(一、二、三)。


    3.已完成教学计划相近专业同等水平的某些课程(含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修同等级的相关课程。


    4.大专为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可免《计算机基础》、《C语言》、《微机原理》。


    5.大专为英语专业毕业的可免我院开设的英语课程。


    6.办理免修申请时,请同学将免修申请表、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各教学站点,站点有关领导审核真实性后在免修申请表上签字


    7.我院学生科收到教学站点提交的免修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后,将根据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予以免修 。

  

                                          上海电力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